那时候的我不甘心于平凡与平淡,执意想随追自己的理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;我行我素和自由自在。在我非常有野心与狠劲时,我遇见一群富家子,和其中一人谈起恋爱,精神上的生活和以往有所不同,我开始觉得金钱好。
再过几年,家境大跃进,他能带给我的变得不算什么,开始不再快乐。分开后,现在的我发现还是爱情能够让我心跳,只要够吃够花就算一起打拼也不是问题、只要你的爱能够让我心甘情愿陪你一起吃苦。或许几年后,也或许明天, 我又会开始觉得,还是钱好。
但是钱再好,没有青春好。我用了那么多年才发现自己,感叹时间是贼后,它早已偷光我的选择。
后记:现在打着这篇文章的我,在杂志社当3个月实习生。祝我实习愉快,顺顺利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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